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控制性要素,水的承载空间决定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空间,由于我区水资源匮乏且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短缺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因素之一。当前,全区水资源总量为515亿立方米,占全国总量的1.9%;水资源可用水量246亿立方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5年,内蒙古用水总量控制在196.3亿立方米以内,到2030年基本实现人口、经济与水资源均衡发展。
形势——必须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简称为“四水四定”),指出发展经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包括推进农业现代化,都必须树立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的原则。“有多少汤泡多少馍”。把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贯彻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等重要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国家在黄河流域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人口和城市科学合理布局,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
2023年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巴彦淖尔市考察并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指出,要合理利用水资源,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大力发展节水林草。对我区而言,除了要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外,还要更加注重在生态建设中落实“以水定绿”。
我区作为水资源短缺区域,目前除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还有一定富余,其他盟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已基本达到国家管控指标的“上限”。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布局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任务——健全“四水四定”实施机制,完善以水定绿管理措施
在客观条件上,我区水资源匮乏、时空分布不均;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在谋划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布局时对水资源承载能力考虑不足,部分地区超承载能力开发水资源,违法违规取水问题屡禁不止。围绕全区区情水情实际,2024年7月,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将“健全‘四水四定’实施机制,完善以水定绿管理措施”确定为2025年自治区重点改革任务。
2025年,自治区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四水四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底和2030年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等水资源管控目标,提出要强化刚性约束,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坚持以水定城定人,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优化城镇布局和人口规模;坚持以水定地,合理确定农业灌溉规模、加强农业高效节水、压减灌溉超用水量,促进水土资源相协调;坚持以水定产,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强化服务业用水管控,推动产业适水发展;坚持以水定绿,推进国土绿化量水而行、加强城市绿化用水管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等具体落实措施。在组织保障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一方面,各级水利部门要落实“定水”责任,加强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算清楚“有多少汤”;另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分工落实“四水四定”责任,明确到底能“泡多少馍”,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四水四定”有效落实。
行动——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
一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以“四水四定”为统领,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与坚强领导下,与自治区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共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推动实现人口、经济与水资源均衡发展,用水效率效益显著提升。
制度体系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水四定”的实施意见》《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指导各部门、各地区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印发《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指导意见》,2025年,自治区层面共审查23个规划水资源论证,16个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7个取水许可,对于超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取水。对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逐步构建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
控水节水上,深入开展节水行动,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积极推进水预算管理试点,成立自治区节水产业联盟,推进节水诊断公益服务。2025年,全区预计新增节水能力2.7亿立方米以上,非常规水利用量超7.6亿立方米;“节水贷”累计放款16.68亿元,惠及32家企业;累计实施合同节水项目9项,投入资金约6512.63万元,可实现年均节水约100万立方米。此外,自治区首笔“取水贷”(以取水许可证质押贷款)在兴安盟阿尔山市成功落地。
生态护水上,2025年西辽河干流在春、夏两季两次全线过流,实现历史性突破,共调度水量近4.5亿立方米,助力流域地下水水位连续4个季度稳定回升。持续开展岱海生态补水,截至10月底,累计为乌梁素海补水3.0亿立方米,岱海湖面面积已达63.4平方千米,岱海水域面积和流域地下水位实现双增长。
改革创新上,印发《关于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黄河盟市间水权转让二期工程,积极探索跨省区用水权交易。2025年,全区已完成用水权短期交易101笔,交易水量近4000万立方米;推动阿拉善盟与四川省成功交易2笔共1680万立方米黄河水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