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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147家企业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本报11月18日讯  (记者  李国萍)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关于核准刘伶醉酒股份有限公司等942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内蒙古147家企业通过核准在其生产的相关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是地域特色产品的“金字招牌”,更是一方水土独特魅力与深厚底蕴的生动载体。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与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对于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内蒙古持续深耕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保护与运用,深挖更多藏在山水间的“内蒙古好味”,全力打造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立得住的知名品牌。为了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积极挖掘、培育和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另一方面持续加强专用标志的申请受理、审核报送和监督管理,引导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用标、护标。

  据悉,此次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147家企业涉及中药材、果蔬、畜牧等领域,其中多数为扎根地方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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