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事件,我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一、“赤峰分公司”系梁某某伪造印章、提供虚假材料设立的机构,该机构并非我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我公司不承认其合法地位。
二、“赤峰分公司”自设立以来及今后以该分公司名义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书、发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均系相关人员的个人行为,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敬请社会各界、合作伙伴及广大公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冒用我公司名义开展的任何宣传或业务,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