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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出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改革举措

  本报7月12日讯  (记者  李永桃)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印发《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同步修订《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内蒙古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改革再上新台阶。

  新政立足沿边区位特色开展创新,将边境贸易轧差净额结算纳入便利化政策框架,升级跨境贸易外汇服务体系,为全区外贸主体打造安全、高效、便利、低成本的资金结算通道,全力服务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及内蒙古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

  边境贸易轧差净额结算是指边境贸易企业与毗邻国家同一交易对手之间,将应收应付资金相互抵减,仅对‌净额部分‌进行一次性结算的创新便利化模式。

  本次试点是便利化政策的系统性升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政策覆盖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阿拉善、赤峰五盟市,边境贸易轧差净额结算专项支持政策适用自治区全域,形成适配内陆外贸和沿边经贸协同发展的便利举措,推动金融制度创新与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度融合,切实提升自治区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新政推出多维便利化“政策组合拳”,包含七大核心举措:一是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精简单证提交要求。二是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三是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四是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五是优化服务贸易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六是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七是简化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

  新政在企业准入、业务覆盖、银行服务三大维度实现突破性优化。准入端,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银企合作年限由2年压缩至1年,让优质企业更快享受便利化政策红利;业态端,除传统货物贸易外,将新型国际贸易、边境贸易等特色贸易模式纳入政策支持;服务端,试点银行可自主筛选网点、企业,灵活匹配便利化业务类型,提升一线外汇服务精准度与灵活性。

  针对全区广大边贸企业,本次新政最大亮点为全域放开边境贸易轧差净额结算。以往边贸企业多采用逐笔全额清算模式,资金占用周期长、汇兑成本高。新政允许与毗邻国家同一交易对手的一般贸易及边境小额贸易收支以净额结算,将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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