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组织做好文物安全排查巡查,聚焦重点风险领域以及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文物损毁、违法违规建设、安全管理缺陷等因素,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防雨防汛、防灾减灾及文物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要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指导组织属地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防范措施不详、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立即整改,确保各项应对措施逐一到位,特别关注此前已受灾文物以及未完成修缮的文物保护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准备,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文物保护器材及其它防汛器材。如发生险情,应在一定的距离或范围内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采取临时遮盖、加固、支顶、排水、围挡、防渗等有效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要立即停止开放。
要严格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制度,各部门各级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汛期出现险情时,能够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