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东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派出所移交线索称,30余名受害人被同一人实施诈骗。接到线索后,经侦大队迅速反应,于7月7日对李某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民警询问受害人了解到,其中部分人是嫌疑人通过存款返利被骗,还有人被嫌疑人以帮忙找工作、找学校,承揽工程、销售机动车等事由被骗。
通过对其中15名受害人报案情况进行侦查,查明嫌疑人李某自2021年9月开始,向身边亲戚、朋友谎称有渠道可以与银行合作办理短期存款,返利高档手机。亲朋好友抱着侥幸心态,纷纷在李某处存款,初期均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收到返利手机。取得大家信任后,李某便打出小投资、短周期、高回报的口号,更多人开始参与。李某以融资返利高档手机或电视,并按期返还受害人本金为诱饵,向15名受害人集资470余万元,期间先后退还210万元,用于购买返利手机和电视。剩余集资款项被李某挥霍。
李某以拆东墙补西墙,返利高档手机、电视的方式实施诈骗。因约定周期及返利手机金额等原因,资金链逐渐出现问题。为了不让受害人发现其骗局,李某以办理社保缴费、承揽工程、帮人找工作或办学、给受害人销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机动车、共同合作购销办公电脑、卖商品房为由,骗取多名受害人财产,用于自己挥霍及弥补实施集资诈骗过程中出现的资金亏空,累计诈骗17名受害人共计490余万元。
随着案件深入调查,民警发现李某为包头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李某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受害人签订合同并实施诈骗。
犯罪事实查明后,东河区公安分局于7月29日,以李某涉嫌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向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8月8日东河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为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全力保证案件诉讼的顺利进行,现呼吁被李某以上述同样方式诈骗的受害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