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资助工作的资助对象为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或鄂尔多斯高校在校大学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首次创办企业,并依法注册登记满3个月,正常经营且依法在鄂尔多斯市纳税;
(二)申请人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申请人申报时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不含补缴)满3个月以上,对在校大学生的社保缴纳不作要求;
(三)申请人和其所在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在经营异常、经营生产安全事故、税款缴纳、社会信用记录等方面无负面记载。
本次资助工作将根据创业项目的科技含量、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团队结构等,经评审可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4个等级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税务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据暖新闻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