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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常委会议召开

李佳主持
  本报1月28日讯  (记者  及庆玲  郭俊楼)1月28日下午,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常委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政协主席李佳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王中和、董恒宇、郑福田、罗志虎、刘新乐、马明、常军政、其其格及秘书长魏军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副秘书长名单,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的决定,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审议通过了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关于《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李佳在讲话中指出,自治区党委和全区上下对新一届政协寄予新期望,希望各位常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全力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共同推动自治区政协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李佳强调,要保持进取精神,实打实地建言议政,完成好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不忘初心,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接好十一届常委会的接力棒,发扬人民政协的好传统,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李佳要求,要提升履职能力,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努力都成为懂政协、会协商、善建言的行家,争当懂规矩、守纪律、重品行的模范。要带头学习人民政协理论和制度,带头学习中共中央和自治区的大政方针,带头体察社情民意,带头研究解决问题,关注和支持政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工作,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落实自治区政协相关部署,全身心投入到自治区政协工作中来。

  会前,召开了自治区十二届政协第一次主席会议,审议了提交本次会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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