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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乡村振兴

  □沙咏梅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中国“三农”发展指出了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路径。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实现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其中明确要求“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这一部署的落脚点,具有深刻的含义。小农户在较长的时期内仍然是中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未来小农户也将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主体力量。只有小农户走向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道路,才有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因此,内蒙古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尤为重要的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扎实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

  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以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和产业功能转型为特征,是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通过农牧业与农村牧区二、三产业的融合渗透,形成产业跨界融合、要素跨界流动和资源跨界集约配置,实现业态的创新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有利于整合资源、集合要素、拓展和提升农牧业中高端市场,推进农牧业完善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也应是推进内蒙古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延伸农牧业产业链。加快实施农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工程,鼓励龙头企业打造全产业链,支持企业加强农畜产品深加工科技攻关和产品研发,促进农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推进农牧民以土地经营权、农畜产品等入股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让农牧民既能获得生产利润,又能获得农畜产品加工、销售等高附加值环节的利润,促进农牧民增收。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促进主产区农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在优势农畜产品产地打造食品加工业产业集群。围绕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安全风险,积极推进产销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 

  拓展农牧业多种功能。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拓展农牧业多种功能,推进农牧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积极发展观光农牧业、体验农牧业、创意农牧业。开展示范旗县、美丽休闲乡村、特色魅力小镇、重要农牧业文化遗产等宣传推介。

  大力发展农牧业新兴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牧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健全农牧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牧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休闲农牧场、主题农庄牧场、现代农牧业示范园区等创意农牧业。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牧业,提高本地鲜活农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同时,要鼓励发展农牧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牧业、众筹农牧业等新型业态。

  构建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

  构建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是增强农牧业发展动力和活力的需要,也是应对当前农牧业经营方式面临新挑战的有效举措。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牧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新问题和新挑战,保障我区农牧业健康发展。

  培育多元化农牧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在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围绕现代农牧业建设,创新农牧业生产经营体制,逐步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为骨干,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要结合支持发展农牧业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新型农牧业服务主体转型,激发供销社、邮政电信、金融部门和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等优质高效地提供农牧业生产性服务的能力。通过培育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形成“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各类农牧业服务主体+普通农牧户”的现代农牧业发展格局。这对于提高农牧业产业链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打造从餐桌到田间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农牧业发展从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的转变也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推动绿色循环发展。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继续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工程,要全面开展控肥、控药、控水、控膜“四大行动”,大力推进节本增效、节能降耗生产模式。要抓好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坚决打好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以肥换草、以肥换料”新模式,在农牧交错带,积极引导种植业与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联合,通过“饲料进牧区、肥料入农田”,扩大有机肥来源,在降低种植与养殖成本的同时,实现农区牧区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农牧业节本增效、绿色发展。

  全面深化涉农涉牧产权和要素市场改革

  通过深化涉农涉牧产权和要素市场改革,引导土地、资金、科技、劳动力、知识产权等优化配置,引导新型职业农牧民和涉农涉牧企业家阶层成长壮大,为增强农牧业的创新驱动能力提供强劲支撑。深化涉农涉牧产权和要素市场改革,应日益成为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深化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牧民利益不受损,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牧户承包权、放活土地草场经营权。各地区在基本完成集体土地草场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尊重农牧民意愿和保护农牧民权益前提下,引导农牧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草场经营权。各地区要积极探索多种有效形式,按照中央有关意见,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真正让农牧民的土地和草场承包权稳下去、经营权活起来。要积极探索引入工商资本进行土地草场产权流转,切实做到有序引入、强化监管,确保土地草场用途不变,确保农牧民的利益不受损。

  提升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基础设施建设,科研院所要充分利用创新平台开展交流合作,加强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和集成示范,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健全完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连户”的科技服务模式、“农牧业专家+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推广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大力开展多层次农牧民教育培训,实施好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轮训和现代青年农牧场培训,逐步建立一支新型职业农牧民队伍。

  健全农牧业支持保护体系。真正把农村牧区作为全区财政支持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村牧区投入只增不减。保持农牧业补贴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创新和改进自治区农牧业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不断提高农牧业补贴政策效能。坚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健全政策支持、公平准入和差异化监管制度,扩大农村牧区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牧区金融体系。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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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内蒙古实际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从中华文化立场看全面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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