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科学推进荒漠化综合治理
■ 把防沙治沙作为荒漠化防治的主要任务,分类施策、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地区规模化防沙治沙,协同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研究将重点沙区旗县统筹纳入重大工程推动实施。
■ 加大沙化土地治理、光伏治沙等支持力度,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支持在毛乌素沙地、库布其沙漠等重点治理区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开展“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生态环境成效评估,切实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屏障。
强化草原森林湿地保护修复
■ 加大对大兴安岭森林生态保育、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湿地保护修复、水土保持、退化森林草原修复等的支持力度。
■ 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促进草原休养生息,防止超载过牧。
■ 严格执行原生沙漠和原生植被封禁保护制度,在主要风沙口、沙源区和沙尘路径区推行冬季免耕留茬制度。
■ 支持内蒙古自主开展草原保险试点。
■ 创建贺兰山、大青山等国家公园,培育建设草原保护生态学全国重点实验室。
■ 支持内蒙古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
■ 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重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
■ 加强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
■ 全面实施入黄支流消劣整治、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加快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及察汗淖尔等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加快垃圾污水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
■ 加强受污染耕地、矿区用地等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
■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 推动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
■ 支持内蒙古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
■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
■ 加快霍林河、包头铝业等低碳园区建设,推进鄂尔多斯蒙苏、包头达茂零碳园区发展。
■ 实施全面节约战略。
■ 支持城市废弃物分类回收利用设施建设,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 建设鄂尔多斯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综合利用基地。
■ 推广零排放重型货车,在煤炭矿区、物流园区和钢铁、火电等领域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
■ 深化内蒙古碳监测评估试点,建立完善碳监测评估技术体系。
■ 在内蒙古建设碳计量中心,健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碳汇计量监测体系。
■ 支持呼伦贝尔、兴安盟、赤峰等地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 支持内蒙古发展绿色金融。
文案:兰天 薛腾 设计:苏昊 监制:刘春 赵文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