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不到9点,包头市民曹洋和爱人就赶到稀土高新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部,等候办理开户。他和爱人都是灵活就业人员,之前自己缴纳了社保,但是无法办理个人缴存公积金,得知新政策出台的好消息,他第一时间前来办理。
同样赶在制度试点实施第一天前来享受政策福利的,还有来自巴彦淖尔市的新包头市民薛慧。开户当天,她就选择了每月700元的缴存额度,等到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她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学区房,将孩子接到包头,这也让她对未来有了更多的期待。
作为自治区唯一、全国13个试点城市之一,包头市先试先行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为积极推进此项工作,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住房权益,吸引人才推动城乡人口聚集,包头市住建局前往首批试点城市学习调研试点工作先进经验,积极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措施,切实将公积金惠民政策服务于每一位来包兴业的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11月1日起,■下转第4版 ■上接第1版 灵活就业人员在包头市可以正式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再受户籍限制,可以随时享受存取等一系列实用、便捷、灵活的住房保障服务,让多方人才聚集鹿城、各行各业共圆安家梦。
为了更加方便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除了线下办理开户,线上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包头市住房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也可以办理开户缴存业务。
据了解,此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包头市不仅确立了“自愿缴存,灵活取用;补贴激励,存贷挂钩;资金统筹,分类核算”的基本原则,还扩大了缴存范围,在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个人与单位缴存职工账户可自由转换,并支持异地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