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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护黄河安澜

开展“保护河川,守卫蓝天碧水净土”活动。
乌梁素海。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宁,天下平。”黄河安澜是中华儿女的千年期盼。

  新中国成立后,黄河治理保护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创造了黄河岁岁安澜的历史奇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引领下,黄河保护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2023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的出台与施行,更是全面推进“江河战略”法治化的又一标志性举措。

  奔流不息的黄河在内蒙古自治区勾勒出壮美的“几字弯”,滋养了这一方水土,更是筑牢我国北疆绿色生态屏障的巨大水动力。护黄河安澜,是内蒙古的责任与担当。

  自《黄河保护法》施行以来,自治区水利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落实《黄河保护法》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效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水利工作。

  为努力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深入学习《黄河保护法》、积极参与黄河治理、共同保护母亲河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自治区水利厅通过组织召开全区水利系统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工作会议、举办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研讨会等方式,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法律宣传。

  协调《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驻区主要新闻单位以及自治区主流媒体播发《黄河保护法》宣传贯彻新闻稿件、署名文章等90余篇,开展2000余人次参与的《黄河保护法》网络答题等多项宣传活动,有力营造了全社会共学保护法、共护母亲河的浓厚氛围。

  为推动《黄河保护法》落地生根、有效实施,自治区水利厅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司法厅开展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法律制度规范衔接有序、协调统一。与此同时,以加强规划制定与管控、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水沙调控和防洪安全、传承弘扬黄河水文化、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管6项有力举措,牢牢抓住黄河治理保护主要矛盾,用法治力量守护好母亲河。

  加强规划制定与管控。《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为保护母亲河擘画长远蓝图。河湖长制的全面实行,推动河湖治理从“分段治”变“全域治”。一年来,内蒙古黄河流域五级河湖长巡河巡湖16.7万人次,推动解决涉河湖问题1470个,河湖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河湖面貌持续向好。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多项措施,统筹推进全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开发和综合治理。

  通过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和除险加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9平方公里,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持续改善。

  通过强化生态流量和生态管控,实施乌梁素海、岱海、哈素海生态补水工程,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退化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水生态环境重现盎然生机。

  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突破水资源制约瓶颈,实现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向节约用水要空间,向集约用水要发展,全力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

  出台解决“大水漫灌”问题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河套灌区农业节水控水,2023年秋浇水量压减8.8亿立方米,较常年减少45%。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节水型企业及节水型工业园区的创建,是内蒙古实现节水优先战略的重要举措,更是新时期治水思路的实践。处处节流,处处开源,内蒙古全面加强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方面的配置利用,不断探索资源节约集约新路径,实现经济高质高效发展。

  强化水沙调控和防洪安全。为完善黄河防洪工程体系、提升防御和应急能力,确保度汛安全,内蒙古多措并举,通过实施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及山洪沟治理、病险水库及淤地坝除险加固、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十大孔兑综合治理、黄河滩区迁建及黄河滩区种植管理等措施,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系统治理,完善黄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2023年,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期间1687户4213人的迁建任务,黄河流域的水旱灾害防御综合能力显现整体性跃升。

  传承弘扬黄河水文化。黄河水文化是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深刻内涵,《河套灌区 千年基业》的出版、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三盛公水文化博物馆、黄河文化广场、水文化科普园等一批水利工程与治水文化有机融合的宣教场所的建成,既满足了人民群众亲近黄河的精神文化需求,也为黄河文化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黄河文化所蕴含的时代价值,助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新时代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管。为保障防洪、供水、生态安全,内蒙古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全面开展河湖管护“春季行动”“秋季行动”,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

  2023年,各级水行政执法部门共组织巡查河道12.8万公里、巡查水域面积1.9万平方公里,出动执法人员3.7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7万车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54件,现场制止违法行为356起。黄河流域河湖管护责任实现全覆盖,有力维护黄河流域水安全。

  《黄河保护法》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内蒙古必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以法之名、以实举措护佑母亲河安澜,为母亲河绘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翔浅底的新画卷。

  (本版图片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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