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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考核“指挥棒” 立好干事“风向标”

  □本报记者  郝佳丽  通讯员  王宇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分级分类管理、发挥奖优罚劣作用……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聚焦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结果运用三大环节,以精准的考核评价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真正做到以考促干、以考创优。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建立了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绩效考核为重点、年度考核总结提升的全方位、全时段考核评价体系,对各部门及各监狱单位开展总结评价及赋分排名,并按排名进行奖惩。为提升考核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该局针对“考什么、怎么考、怎么用”等问题,细化区分“领导岗位与非领导岗位”“综合岗位与业务岗位”,将领导班子考核和民警个人考核统筹结合,一体实施。其中,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职能职责等情况,设置“正向、反向、加分项”指标,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反映各单位本职工作完成情况;对普通民警按照综合岗位和业务岗位进行区分,重点考察规范化管理、安全生产等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有效推动重点任务、专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通过分级分类考核,实现了考核评价从“一刀切”到“分道赛跑”的转变,有效防止了“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

  同时,该局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并重,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出台了全区监狱系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结果运用办法,对年度考核名列前茅的单位分别奖励相应预算资金,用于弥补单位亟须解决事项的经费缺口;将民警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绩效奖金等激励政策挂钩,着力破解“不想干、不愿干、不会干”难题;将考核工作与职级晋升相互配套、一体推进,制定“一级警长以下职级择优晋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择优晋升的10项条件和不予晋升的10种情形,倒逼民警主动担当作为;出台全区监狱系统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敢于担当、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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