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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国有企业(呼和浩特市企业、自治区企业、中央企业) 职工家属区供水移交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拟建设的呼和浩特市国有企业(呼和浩特市企业、自治区企业、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移交改造工程,目前已委托内蒙古蒙正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国有企业(呼和浩特市企业、自治区企业、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移交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清源路甲2号供水大厦

  联系人:刘  兵

  电话:13337103282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蒙正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敕勒川大街绿地蓝海大厦A座1108

  联系人:胡  建

  电话:0471-3290050

  E-mail:646879254@qq.com

  四、项目建设概况

  为了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号召,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呼和浩特市国有企业(呼和浩特市企业、自治区企业、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移交改造工程,共涉及23个单位85个职工社区的供水管网及设施的改造。

  “三供一业”改革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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