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基本共识是,首府要打造美丽宜居城市,就得走出“十面尘伏”。这几年,首府治理措施不可谓不多,要求不可谓不高,但问题在于,如果这些条条框框不能认真落实和严格监管到位,“首府蓝”这张城市名片就会出现“成色不足”的危机。
治理扬尘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既涉及利益取舍,也关乎发展大局。实践反复证明,扬尘之治根在责任落实。只要严明责任,凡事讲个认真,就没有落实不了的事情。这就需要政府、施工单位和公众共同勇担治理之责,这样才能擒住扬尘的“源凶”。
对政府部门而言,要进一步完善扬尘治理目标责任机制,列出工地清单、责任清单,使每件事都有专管之人、每个人都有专管之责,并且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做好“自选动作”。一方面要严格准入,补强相应的手段,并通过市场力量抬高门槛;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拿出“亮剑”精神,发扬“钉子”精神,传承“愚公”精神,多一点“微服私访”和“严打”阵势,让《环保法》真正长出牙齿。
用最严格的措施治理扬尘,施工单位是至关重要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环境污染是负债”的理念,把文明施工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行动,像抓施工、抓安全一样抓扬尘治理,使工地“车间化”管理、渣土车“净身”出工地成为一种常态。我们要敢说:治理扬尘,舍我其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