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贾羊换,1999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阿吉尔玛村党支部书记。2011年至2013年,贾羊换私自将1265亩禁牧补助登记在自己名下用于村集体支出。2014年贾羊换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840亩禁牧补助登记在部分城市户口的村民名下,作为社长通讯、交通补助等由各社社长领取。贾羊换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在禁牧补助、退牧还草补助分配过程中违规操作。2018年3月20日经纳林陶亥镇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给予贾羊换党内警告处分。
2.郭在小,2007年至今先后任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大柳塔村后大水沟社社长、村支委委员。2011年在实施禁牧项目补贴时,为其父亲郭吕宝多登记禁牧补贴面积600亩,多领取16800元。2018年3月21日,经纳林陶亥镇纪委研究决定并报镇党委批准,给予郭在小党内警告处分,多领取的16800元已上缴镇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