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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只猕猴当宠物 这个男子违法了

  记者昨日从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森林公安局了解到,前几天,额济纳旗一个男子花重金买了一只宠物猴,没想到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原来,他买的宠物猴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猕猴。

  据介绍,去年12月,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警方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当地一名女子在某直播平台上直播养猴,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女子名叫阿潘(化名),她所养的猴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案发后,宝应县警方循线追踪,历时数月,先后在河北、山西、山东、河南、上海、内蒙古等地抓获非法买卖猕猴的中间商、卖家及涉案买家共计18人,解救涉案猕猴11只。

  5月15日,额济纳旗森林公安局协助宝应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准备将该男子购买的猕猴送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考虑到猕猴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对饲养条件有一定的要求,最终将其安全送往甘肃省酒泉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采访中,额济纳旗森林公安局民警提示,私自饲养、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文/本报记者  温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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