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李先生和韩某是好友,2014年韩某向李先生借款75万元,可是到了还款日后韩某迟迟不归还,李先生多次催要,韩某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为此李先生将韩某诉至法院。2015年4月13日判决生效后,李先生申请了强制执行,但进入执行阶段,韩某仍然拒绝履行义务。
今年6月2日,申请人李先生向九原区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称,韩某在包头市青山区有一处底店,在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韩某沟通未果的情况下,6月6日,法院依法对韩某正在营业中的底店进行了查封,并张贴了封条。被查封第二日,韩某发现底店被封,立刻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并表示商店被贴封条给他的声誉带来很大影响,邻居对他也另眼相看,韩某很懊悔不该做老赖,会尽快履行义务。
6月10日,在九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韩某与申请人李先生达成协商,韩某用每年4万的底店房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