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按照《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该中心对提取业务政策进行部分调整。(7月2日《北方新报》)
一提起住房公积金,许多人会认为这是公职人员专享的,而今住房公积金已经开始进入寻常老百姓家,越来越多不同阶层的民众分享着这一民生“大礼包”,圆上了“安居梦”。
织密公积金保障网是大势所趋,既需要舆论宣传持续“发力”,更需要政企多方持续“给力”。一方面,要健全公积金扩面的常态机制,扩大缴存覆盖;另一方面,要完善与收入相匹配的增长机制,扩大缴存比例,让更多的基层干部、一线职工成为公积金的受益者。
应看到,由于设置了以买房为核心的提取条件,一部分市民的公积金往往要“沉睡”到退休,长期只承担缴存的义务,而享受不到更多的实惠。同时,“死板”的提取限制往往令不少市民望“金”生叹。围绕住房消费,既要在老百姓买得起上“加火”,更要在老百姓住得好上“添柴”。
有一个常识必须明确,那就是住房公积金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何在“有用、好用、有效”中发挥最大的民生效应,也完全可以交由市场来厘定提取范围。
再者,让市场在公积金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不妨学学社保基金的管理模式,将住房公积金尽快引入资本市场“保值增值”。自然,对政府来说,除了依托公共财政“兜底”把资金盘子做得更大外,还需要跟进的是加强监管,规范运作,让有限的资金更好地用在刀刃上,让住房公积金民生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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