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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错账就一定陷入“死循环”?

  文/晏  扬

  移动支付给好友间转账带来了便利,但由于“手滑”而导致的乌龙事件也时常发生——不小心转账转错了人,对方却不还钱,甚者删好友、拉黑。前不久,在广东中山市工作的黄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等黄先生意识到错误向对方讨要钱款,对方就把他拉黑了;他向腾讯客服求助,得到的答复是“资金支付成功后无法撤回,您可与好友联系协商退回”;他又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法院求助,得到的答复是需要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和账户信息才能受理立案。“该走的地方我都走遍了”,无奈问题就是解决不了。

  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其中的法理。一方面,就转错账本身来说,当然是转账人的责任,他是有过错的,而收款人只是被动接受,并不是主动非法占有;另一方面,收款人明知是别人转错了账,在对方讨要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归还,这就是收款人的过错了,在法律上是一种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金额较大还可能涉嫌犯罪。

  现实中,如果收款人不自觉,这事处理起来往往比较麻烦。因为微信很多不是实名的,你不知道收款人到底是谁。当然,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法院求助,但是不当得利案件属于“亲告罪”——受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受理,受理时,必须由受害人提供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换言之,警方立案或法院受理的前提是,你得提供究竟是谁占了你的便宜,但你又提供不出来。然后你会想到向微信平台求助,要求他们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但是微信平台也有义务保护用户的隐私,他们不会随便透露用户的身份信息。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要警方立案或法院受理,你得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你向微信平台索要对方的身份信息,微信平台又说只有警方立案或法院受理后他们才能提供用户的身份信息。双方都挺有道理的样子,但问题就是解决不了。

  破解这个“死循环”,其实并不是很难,关键是有关部门要提高主观能动性,多一点创新,多一点担当。比如,当有人就微信转错账报案时,警方不管立案不立案,至少应该向微信平台调查取证,而微信平台可以不向普通人透露用户的身份信息,但当警方前来调查时,显然要全力配合,提供相关人的身份信息,这应该是一种法律义务。

  微信转错账这种事情,假的真不了,真的跑不了,不该那么难以解决,更不能让不当得利者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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