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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微辱骂国家药监局 河南新乡县检察院致歉

  《新京报》消息  7月23日,河南省新乡县检察院官微在转发国家药监局微博时发布辱骂信息引发关注。当日下午,新乡县检察院发文致歉,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前曾发布“‘迷信’进口疫苗毫无必要 我国已建立覆盖疫苗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微博。7月23日,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检察院官方微博@新乡县检察院在转发此微博时用辱骂言语评价。

  新乡县检察院发布致歉信称,7月23日,其新浪官方微博因操作失误,发布了一条不当言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表示深深的歉意。下一步,新乡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发布程序、强化人员素质,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刘名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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