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乌兰木伦第一派出所民警正在出警途中,看到一列正在行驶的火车车头位置有明火,并伴有浓烟。民警在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的同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汇报,请求矿区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支援。伊金霍洛旗公安局矿区分局带班领导及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经确定火车内人员均安全撤离,且无伤亡。现场火势不断向火车头驾驶舱及柴油机舱部位蔓延,如不及时处置,火车车头有可能全部被烧毁并引发柴油储油箱爆炸。根据现场情况,公安民警及时封锁现场并疏散周围群众,交管民警迅速疏导周边车辆。消防官兵分三组展开灭火工作:一组用两只泡沫水枪对火势进行消除;一组用40米高喷水车阻止火势蔓延;一组用一只水枪对柴油储油箱进行冷却。
经过十多分钟的奋力扑救,火势得到及时控制但偶有白烟冒出,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和铁路公安抢修人员沟通,为避免发生复燃,现场处置组决定将该火车头转移至远离镇区的安全地带,并对其进行了二次冷却及破拆,成功将余火扑灭。
经查,初步判断该火车头起火原因是动力蓄电池着火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