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根据《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经县级申请、对标遴选、省市核查、专家评审、实地复核等程序,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决定,命名北京市通州区等117个县(市、区)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接下来,交通运输部将给予每个全国示范县1000万元的一次性额外投资补助,用于符合交通部“十三五”农村公路投资政策的项目,包括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窄路加宽、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等,并对示范县在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安排、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鼓励支持。
据了解,全国示范县基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发展基础较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农业农村现代化效果明显,群众获得感强、管理体制顺畅、大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质量安全基础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