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媒体报道可知,流浪狗伤人已经成为一种高发现象,其中儿童和老人则成了最大受害群体。但问题是,很多流浪犬既有可能是原饲养人或管理人遗弃的,也有可能是天生处于“流浪状态”。
那么,一旦这些流浪犬伤人,将很难查找到原饲养人、管理人等责任主体,无辜受害者的损失将得不到弥补,沦为遭遇无妄之灾的冤大头。更严重的是,一些流浪犬三五成群,难以驱赶,极易对落单的老人和儿童形成“围攻之势”,加之相对于饲养犬,绝大多数流浪犬没有接受过免疫,可能携带各种传染疾病,给受害人带来的伤害更大。
相关部门绝不能再漠视流浪犬伤人问题,否则就会有下一个被伤害的无辜者。长时间的管理真空,更会导致爱狗人士和“拒狗者”间难以调和的矛盾,甚至出现投放异烟肼这一“以毒治狗”事件。
治理流浪犬伤人乱象,归根结底应靠一套刚性、科学的制度约束好狗背后的人及有关利益群体。如借鉴先进国家经验,克以养犬人更多责任,有效处置流浪犬。假如出现有人遛狗不拴绳等违规行为,不仅应处以高额罚款,还应没收犬只。针对流浪犬只,则可先行鼓励爱狗人士收容喂养,无人收容的,不妨以“安乐死”方式捕杀,进而有效解决这一流动的“定时炸弹”,少些无辜者被流浪犬撕咬的悲剧。(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