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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买房岂能“后任不认前任账”?

  文/山  歌

  据《北方新报》报道,2014年,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的部分群众在乌兰察布市建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苏尼特右旗白音小区项目部,陆续购买了当地白音小区的房子。但是,因为项目部前任负责人张佃林在他们购房后突然死亡,以及该项目部和他人的经济纠纷,导致他们所购房屋的产权不能得以确认。

  商品房交易往往涉及金额巨大,因此有着严格的交易流程,如此才能确保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但是一些商品房交易并未遵循正规流程,白音小区的情况就是如此,“在我们赛汉塔拉镇这种小地方,很多交易都是给负责人交了钱,签了条子就完成的”。这种约定俗成的规矩是方便省事,可因方式不严密,约束性不强,容易埋下后患。在这场纠纷中,前任负责人的死亡,造成了“后任不认前任账”,消费者就是吃了交易不规范的亏。

  需要指出的是,消费者毕竟真金白银交了进去,“人死就不认账”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对此,当地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介入,查明真相,厘清责任。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能放任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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