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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纸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我方与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公司对您拥有的因您拖欠我公司蒸汽款产生的债权42980.00元依法转让给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您应当就上述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和其他一切费用向债权受让人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清偿,特通知您知悉,望您尽快向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全部还款义务。

  通知人:通辽市通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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