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路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下属车辆,并由下属单位报销汽油费;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成员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依据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路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