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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布 赵春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新报讯(记者  刘  惠)  5月15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布了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2018年8月20日,赵春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自治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作为正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赵春涛公权私用、搞团团伙伙、权钱交易、做“两面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黑恶势力打击报复举报人,道德沦丧、腐化堕落,害人终害己。

  2002年,赵春涛与时任电视台某部主任产生矛盾,任台长后,他利用职权对该主任肆意打击报复。先后想方设法架空其职务,导致该主任没有办公条件无法正常上班。2016年,又借整顿职工吃空饷之机停发了其工资。为阻止该主任向有关部门检举举报,赵春涛指使该台中部记者站站长苗迎春(另案查处)进行非法调查。2018年1月23日,苗迎春纠集黑恶势力,将该主任殴打致轻伤二级。 

  2006年,赵春涛便与苗迎春结成利益联盟,苗迎春送给赵春涛30万元资金供其谋求“进步”。2017年7月,作为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赵春涛,彻底丧失原则底线,公然利用职权干涉对苗迎春搞房地产开发、新闻敲诈、侵犯群众利益、豢养黑社会打手等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工作。

  直至2018年7月,纪检监察机关对苗迎春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时,赵春涛依然积极主动为苗迎春的家人出谋划策,对抗组织调查。

  自治区纪委监委认为,赵春涛身为正厅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逾越了道德的底线、纪律的底线、法律的底线,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对这一案件的查处,充分显示了我们党“扫黑除恶”的坚强意志和“打伞破网”的霹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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