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公安机关将校园安保工作作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相继在校园周边设立警务室及治安岗亭25万个、“护学岗”15万个,不断健全完善校园周边巡防工作机制,大力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安全防范建设,实现了全国涉校刑事案件六年连降,2018年与“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第一年的2012年相比,下降了52.1%。各地教育、公安部门探索建立完善校园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18年以来,各地共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35万余处。
据统计,目前全国尚有20%的校园未配齐保安员,40%的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据介绍,今年3月,公安部印发了《全国公安机关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公安部将在《行动计划》的总体框架下,会同教育部研究制定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务实推进校园安防体系建设。
公安部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要推动实现3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即中小学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城市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
公安部要求,公安机关要坚持快速反应,及时打击有效处置涉校案事件。对涉校案件要坚持四个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办”,充分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提高打击处置效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形成“不敢为”“不能为”的高压震慑效应。对现行犯罪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现实危害。(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