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防灭火力量不足、设备机具老化落后及数量不足等困难,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采取提前10天进入防火期、提前1个月进入防火紧要期,对136处重点火险区靠前驻防、投资6167万元购置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等措施予以克服。6月以来,74起森林火灾中有73起实现当日扑灭。(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呼和浩特市某企业反映,企业运行成本较高,希望进一步降费以减轻企业负担。
为减轻我区企业负担,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动减半收取企业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占用费。收费减半后,仅为市场上同类资金占用费标准的1/8,首单已于7月下旬落地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企业降低成本225万元。(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呼和浩特市某企业职工反映,由于我区没有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专业化评估机构,导致生态环境损害程度量化难,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办理。
内蒙古环投集团发起成立了全区首家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中心,经自治区司法厅审核批准、国家司法部备案,执业范围涵盖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其他污染鉴定等5大类。6月份以来,完成某矿山尾矿库造成区域地下水氰化物超标鉴定、柴油罐车泄漏对周边地块土壤污染损害鉴定等2个司法鉴定项目,为行政部门处理环境污染以及损害类事件提供了证据支持。
(内蒙古环投集团)
4.网友“巴彦磊”提出,要多关心关爱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
自治区党委对于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坚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使他们能够安心、安身、安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若干办法》,进一步明确了18条关心关爱举措。比如,在干部提拔方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发现使用干部,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年度或批次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中,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要有一定比例,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可破格提拔。再比如,由各级财政统筹专项资金,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购买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