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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放生产业链:一天最多售卖上万只乌龟

  (资料图片)
  文·摄影/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张巧珍  实习生  娜日苏

  放生本是善举,让那些受伤或者需要帮助的野生动物回归自然。然而,记者近日采访中发现,随着近年来有组织有规模的放生行为增多,催生出一条产、供、销的放生产业链,不少商家专门售卖“放生”动物,在野外抓捕,再售卖,为放生者提供“产品”,其背后的生意经,早已违背放生最初的本意。

  许多商家 做起 放生生意

  热爱动物的市民其木格几乎每年都会参加大大小小数场放生活动。“我们放生的大部分都是泥鳅、鱼类等水生动物,这些水生动物均是从市场上购买来的,一般都是选择体积较小的,一来便于携带,二来更便于日后生息繁衍。”其木格透露,其中泥鳅是放生的首选,成活率90%以上,一般人很难捕捞。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随着放生需求的增加,不少商家都做起了放生的生意。

  9月1日中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融桥海鲜市场人来人往,一位卖鱼的摊主一边收拾手中的鲤鱼一边说,几乎每个月都会有人从他这里购买新鲜的鲤鱼拿去黄河放生,少则几十斤,多则上百斤。“也会有人买黄花鱼和多宝鱼,但我一般不建议顾客购买,因为这类鱼属于海鱼,在黄河中不太好活。”

  当日下午,记者又来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城隍庙街,因是周末的缘故,街上车水马龙,云集了兜售各种水产品的小贩。一位售卖乌龟的商贩告诉记者:“来买乌龟的人很多,除了个别买回家赏玩,也有专门买来做放生活动,全是一车一车地拉,最多时一天能卖上万只。”

  当记者询问“这些乌龟都在什么地方放生?”对方表示,大部分都放生到了黄河。

  在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却表示,放生的初衷虽好,但并非所有的水生物种都适合在黄河生长,尤其是乌龟,属肉食性动物,大量投放会造成黄河中的鱼苗和鱼卵减少。再加上有些市民不会区别本土龟与外来龟,盲目放生会造成外来物种入侵和生态失衡。

  麻雀需要提前预订

  在盲目放生的背后,一条由放生需求而产生的产业链业已形成,特别是放生鸟类的背后,是一个捕猎、供货、销售、放生一条龙的产业链,每个环节几乎都有不少鸟类死亡。

  回民区新华桥南街是呼和浩特市民众所周知的鸟市。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连日来在采访中发现,鸟市的放生生意非常红火,不少商家直接在店门口张贴着“放生”的字样招揽顾客。

  在一家经营放生鸽的小店,店内笼子里圈养着数十只品种不一的鸽子。当得知记者是做放生活动,店主称,饲养的鸽子认家,在外面也不宜生存,所以一般放生都是选择野生鸽,野生鸽长得灰不溜秋,个头较小,25元一只。“这些野生鸽都是别人逮住送过来的。如果需要的数量多,需要提前3~5天打电话,我们得去联系货源。”这位店主指着门口笼子里五六只灰黑相间的鸽子说。

  除了野生鸽,市场上还有兜售麻雀的。根据网友“@秋风猎猎”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一家销售鸟具的小店,店面很不起眼,里面黑黢黢的,散发着一股鸟粪的味道。网友“@秋风猎猎”告诉记者,他此前参加过两场放生活动,均是从这家小店购买的麻雀。

  “请问有麻雀出售吗?”记者问。

  从屋子里走出一位身形微胖的妇女,她警觉地上下打量了记者一眼,问道:“做什么用?”

  “我们准备做一个放生活动,有现货吗?”

  “早上刚被订走15只,只有5只了,每只5元。”这名妇女说。

  记者随后付了款,将5只全部买了下来。这名妇女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纸盒子,在上面捅了几个眼,做麻雀临时的“鸟窝”,然后便带着记者去隔壁抓麻雀。在狭窄的走廊中,一侧墙面摆着一排鸟笼,均用厚厚的布遮挡着。她掀起其中一只鸟笼上面覆盖的布,记者看到有5只麻雀正在笼子里振翅扑腾。只见这名妇女打开鸟笼,娴熟地将5只麻雀依次装进盒子里,然后用胶带纸封了口,交到记者手中。这名妇女透露,麻雀一般需要提前2~3天预订,想要多少都能调货。当记者询问货源来自哪里,对方表示,都是附近的农户捕捉后送到店里的。

  记者采访中发现,像这家小店一样,很多经营放生鸟类的商家都是实行订单生意,放生者向商家下订单,确定好数量以后,再由商家向捕鸟者下订单,捕鸟者按需求捕捉,然后卖给商家,商家再卖给放生者。捕猎——销售——放生,如此循环往复。

  上游放生下游捕捞

  “我们刚刚在上游放生,半个小时后就看到下游有人撒网捕捞,那些才获得自由的鱼儿很快就成了别人桌子上的盘中餐。”9月3日,呼和浩特市民张璐谈及8月中旬的一次放生经历很是生气。

  8月中旬,张璐带着女儿和母亲自驾前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游玩,临行前从市场上购买了30多条活蹦乱跳的鲤鱼,用于放生,原本是想从小培养孩子仁爱之心和爱护自然的意识,但是带着鱼在黄河边才放生不久,就看到下游有几个男子在张网捕捞。

  经常参加放生活动的市民田妮也表示,在托克托县黄河一带,上游放生下游捕捞的现象由来已久,人们对此早已司空见惯。

  在托克托县工作的温平平向记者证实,最近两年到黄河边放生各种鱼、泥鳅、黄鳝、乌龟的人越来越多,有的放生活动规模很大,能持续1个小时左右。不过,随着放生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便在下游做起了捕捞生意,捕捞上来再销售给另外一拨放生者。“因为有些鱼刚放进黄河还不适应,发懵的呢,所以很好捕捞。”温平平说,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今年六月初一,在黄河岸边有一场驴友组织的放生活动,驴友走后,附近的村民就拿着各种捕捞工具开始捕捞,其中还有不少妇女和小孩,不一会工夫就能装半尼龙袋。

  陷入恶性循环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人高楠经常和野生动物打交道,很多受伤的野生动物经过他的救治,恢复健康后又被选择性的放生回归自然。

  在高楠看来,很多人放生的初衷,是出于对市场销售的野生动物的怜悯,好意购买放归自然,认为这是做好事,但从严格意义来讲,放生是有一定要求的,放生野生动物前须对其体质有个基本的评估,是否具备野外生存能力,还要考虑放生的自然环境是否适合其生存,以及放生的动物种类、数量,是否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等,而且要分散式放生,选择合适的时间。“以龟类为例,很多人放生不会考虑动物自身情况,凭着一腔热情就放生了。殊不知,很多龟类并不适合北方生存,按照呼和浩特冬天零下20~30摄氏度的气温,这些龟类基本过不了冬天就死了。”9月2日,高楠在接受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放生的是野鸟,那么无意间就会成为捕贩野鸟产业链的一个帮凶,陷入捕捉、放生、再捕捉的恶性循环,使得放生变得毫无意义。如果放生人工饲养的鸟,这些鸟部分是商家接到订单快马加鞭从南方运来的,经过长途运输,这些鸟早已体力不支,再加上饥渴、恐慌、受伤,即使放生,往往飞不远就会落下,成活率没有保障。因此,不科学的盲目放生,无异于杀生。

  售卖野生动物

  属于违法行为

  9月3日,记者就此事向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进行了反映。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2000年8月1日,麻雀就被国家林业局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活着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野生动物,不可随意捕猎销售,否则将面临处罚。近期,森林公安机关正在进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及加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有效整治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领域行业乱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要求经营单位及时自查自纠,积极组织整改。下一步,森林公安机关还将组织警力,联合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辖区内的花鸟鱼虫宠物市场、餐饮场所等清查整治的重点区域单位的排查力度,及时依法查处其间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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