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新要求,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对18个区直部门党组(党委)开展专项巡视将紧紧围绕“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净化政治生态”三个方面,重点检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党组(党委)落实全面领导责任情况、党组(党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政治立场情况、精神状态情况、本领能力情况、担当作为情况、整治“搞庸俗哲学、圈子文化”情况、持续纠治“四风”情况、防控廉政风险情况;
(下转2版) (上接1版)对6个旗县开展巡视“回头看”将紧紧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和部门工作责任情况”“落实整改责任情况”四个方面,重点检查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党委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干部作风和担当作为情况、整改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巡察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和压力,推动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据悉,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地区、部门现场巡视45天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专项巡视受理反映被巡视区直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成员,以及下属单位、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巡视“回头看”受理反映被巡视旗县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旗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视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