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逯某与妻子党某某因感情不和多次吵架,之后逯某怀疑妻子有外遇,但是一直没有证据,妻子已经向他提出离婚,逯某为了抓住妻子出轨的把柄,取得离婚诉讼中对财产分割的有利证据,便找了朋友毛某某、徐某某、杨某、安某某几人一起去捉奸。
2018年10月21日上午,逯某在得知妻子所在位置后,告知朋友毛某某、徐某某、杨某、安某某共同前往该住处。到达该住处后,安某某冒充送快递员敲门,叶某某开门后安某某迅速控制住房门,逯某、杨某、毛某某、徐某某先后进入该房间。进入卧室后,逯某看到党某某和一名男子在家中,而且党某某未穿衣服,逯某冲上前去用摄像机对着妻子录像。在此期间,党某某要求逯某等人离开房间,逯某等人拒不离开,僵局持续大约1个多小时,几个人离开后党某某报警。
包头市昆区检察院以逯某、毛某某、徐某某、杨某、安某某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起诉至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逯某伙同毛某某、徐某某、杨某、安某某,未经党某某的许可,采取欺骗、用脚踹门的方式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并对党某某进行拍照。逯某、毛某某、徐某某、杨某、安某某行为均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故作以上判决。
检察官介绍,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成员的意志或无法律依据,强行进入他人住宅,或者进入他人住宅后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本案中,逯某带着朋友采取暴力破门的手段侵入他人住宅,对居住人的住宅安宁等权益造成了严重伤害,所以构成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