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16时30分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交管大队四中队交警沿兴安北路巡逻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正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于是上前将其拦停,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阿某非常配合检查,并主动与交警“套瓷”,当交警对其出示的驾驶证进行检查时,惊讶地发现该驾驶证有效期显示为2019-07-12至2019-07-12,有效期仅1天,把交警都看懵了,明显这是假证。交警告诉阿某需要到交警岗亭做进一步查询。
面对询问,阿某表示自己的驾驶证绝对是正规驾校考取。民警再次核查,结果显示阿某无证。阿某看到无法抵赖才说出原委:这本有效期为1天的驾驶证是他托人花3000元买的。阿某来自兴安盟,到呼和浩特打工,由于酷爱摩托车,苦于自己没有驾驶证,于是抱着侥幸心理托人买驾照,如果不是遇到交警检查,阿某到现在还以为这是真的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阿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