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检察机关依法对 吕纪俄涉嫌受贿、窝藏案提起公诉

  新报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王利军)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协原副主席、民建乌海市委原主委吕纪俄(副厅级)涉嫌受贿罪、窝藏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吕纪俄利用担任乌海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乌海市委主委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内蒙古·综合
   第03版:热线/首府
   第04版:内蒙古·法治
   第05版:内蒙古·故事
   第06版:特别报道
   第07版:奋斗新时代
   第08版:广告
   第09版:中国·综合
   第10版:世界·综合
   第11版:中国·关注
   第12版:读书
   第13版:科学发现
   第14版:声音/广告
   第15版:娱乐汇
   第16版:劲爆体坛
1~11月全区法院审执结案件65.42万件
地铁快来了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原副主任邢云受贿案一审宣判
十四冬主题即开型体育彩票上市发行
内蒙古不再布局新的化工园区
检察机关依法对 吕纪俄涉嫌受贿、窝藏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