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自治区“最美家庭”推荐工作不设门槛,决定权在广大群众。群众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向各盟市妇联、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妇工委、自治区高校工委组织部、内蒙古军区政治工作局、自治区妇联各团体会员等19个单位进行推荐,由19个单位对推荐材料进行综合把关、研究公示并报自治区妇联最美(五好)家庭推选委员会,委员会按照等额推选方式进行审核,自治区妇联党组研究产生。原则上,“自治区最美家庭”需获盟市级及以上荣誉(为抗击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家庭不受此限制)。具有疫情防控、家国情怀、民族团结、绿色环保、创业脱贫、移风易俗、教子有方、热心公益、清正廉洁等方面最美故事的家庭可以优先推荐。
“5.15”国际家庭日期间,自治区妇联将对100个自治区“最美家庭”、50个自治区“五好家庭”进行揭晓,并从50个自治区“五好家庭”中择优推荐全国“最美家庭”。
如果您想自荐或身边有这样的家庭,可在3月28日前,将家庭事迹材料及家庭生活照片、家庭视频材料电子版报至所在社区街道、农村牧区妇联,也可以向19个推荐单位或自治区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