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增加业务种类包括:
1、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互联网上无法办理的);
3、机动车转移登记;
4、机动车注销登记;
5、机动车抵押登记和解除抵押登记;
6、机动车变更登记。
具体办理方式为:
预约办理。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和接触,将继续采取电话预约、限定时间节点的方式开展业务办理。
预约时限:当日只能预约次日规定时间的窗口业务,逾期办理则预约失效,需要重新预约。
预约人数:按照窗口每三十分钟内只能接待不超过3人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有效避免人员扎堆聚集现象,实现业务均衡、精准服务,对没有进行预约的,一律不予受理。预约超过时限的,需重新预约。
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原则上“一事一人”,且必须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即办即走(离开时严禁随意丢弃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非办事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域。未按要求佩戴口罩,或者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允许进厅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