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经营主体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标明价格、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主体在稳价格的同时也要注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灭除疫情传播风险,防止食品被污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责任,保证市场销售食品安全;规范使用“蒙冷链”追溯系统,助力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信息化监管,确保全市人民度过祥和喜庆、平安的节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