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5日,红河县石头寨乡根据上级部署,在石头寨乡么索村通往阿扎河乡洛孟村之间名为“咪卡”的地方设置疫情防控卡点。次日18时20分许,洛孟村村民马建国驾驶小型面包车载人行至该卡点时,同行村民马克龙下车搬除路障,并不服从卡点工作人员管理。马建国因对张贵周持手机拍摄取证的行为不满,遂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朝张贵周胸腹部连续捅刺,又向前来劝阻的李国民腹部进行捅刺,造成张贵周、李国民二人死亡。
2020年3月1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后马建国提起上诉。同年3月3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年7月9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马建国执行死刑。(曾 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