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22部门联合发文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新华社消息  民政部22日发布消息,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力度,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通知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出要求,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得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含离退休干部)要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得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

  针对新闻媒体,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应对其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核实,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为其刊登广告;图书出版单位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出版宣传册、图书等。

  通知要求,各类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居(村)委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印发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或播放电子广告;各种会议中心、会展中心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展销场地;城市的标志性场所,写字楼等服务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或办公场地。

  针对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通知要求各互联网企业要强化旗下平台管理,加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强化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客户身份的识别、本外币账户管理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对于列入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的,不得为其提供开设银行账户等金融服务。

  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健全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机制,推进实施信用监管和惩戒,研究制定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在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获得荣誉、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更严格的措施。(孙少龙)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内蒙古·综合
   第03版:内蒙古·首府
   第04版:内蒙古·摄影
   第05版:公益广告
   第06版:新报热线
   第07版:要闻
   第08版:健康
   第09版:中国·综合
   第10版:世界·综合
   第11版:中国·关注
   第12版:文化看点
   第13版:都市心情
   第14版:声音/广告
   第15版:娱乐汇/广告
   第16版:劲爆体坛
国台办: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
水落石出
12个病种纳入儿童血液病 和恶性肿瘤救治范围
APP超范围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违规!
22部门联合发文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西藏再次发现珍稀濒危植物密叶红豆杉种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