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行动由全国“双打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行动采取“1+15”模式,即以湖北省咸宁市为主会场,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甘肃、广西设分会场,云上同步直播。
此次,自治区依法销毁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品种涉及防疫物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婴幼儿用品、服装鞋帽、汽车配件、建材电器、机械设备以及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等,共计210余吨,采取拆解、填埋、焚烧、化浆、生化等符合环保要求的无害化处理方式进行销毁。
据了解,2020年,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侵权假冒违法案件1828件,办结1783件,涉案金额3012.18万元,罚没金额1420.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件。下一步,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将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饰箱包等重点商品,组织开展执法行动,严查商标侵权、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开展跨部门、跨区域打击侵权假冒行动,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形成整体合力;增强广大消费者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发动群众,对制假售假现象积极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