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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吃“霸王餐”被行政拘留

  新报包头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解裕涛)  4月26日,记者从包头市固阳县公安局了解到,44岁男子花某吃“霸王餐”被行政拘留15日。

  据了解,花某4月19日至22日期间,连续多日在辖区范围内的旅店、饭店、洗浴场所消费不结账,且态度蛮横,要挟报警人。由于金额不大,部分经营户为了不影响店内生意,自认倒霉赶其离开,并没有选择报警,花某便以为可以长期这样“混日子”。直到一家饭店老板报警,固阳县北关派出所民警将花某带到派出所讯问。花某离婚且无业,在各个饭店吃“霸王餐”耍无赖。花某对其消费不付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花某被固阳县北关派出所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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