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士告诉记者,本来参加视力训练是想提高儿子的裸眼视力,却没想到短短4个月,孩子两只眼睛近视度数都提高了100多度,这让她难以接受。她要求训练营退还剩余28次矫正费用共计3000余元,却被告知因个人原因中途停止训练不予退还。孙女士认为,她在该训练营缴纳的1万元费用属于预付款,要求退还剩余的费用也是合理要求。孙女士向有关部门也反映了此事。
4月28日上午,亮睛睛青少年视力训练营总经理苏晓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训练营主要是训练孩子的裸眼视力,缓解视疲劳,让孩子看得更清晰,而并不能控制孩子的度数变化。孙女士的孩子每次进行裸眼视力训练后,我们都会对孩子进行视力测试,孙女士也会对训练结果进行签字,而且44次的视力训练状况良好。所以,对于孙女士提出的诉求,根据双方签订协议规定,如因顾客原因中途停止参训,我们只做延期处理,费用概不转让及退还。”
当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吉思汗大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李昌烨告诉记者,接到孙女士投诉后,他们于4月26日将孙女士和亮睛睛青少年视力训练营的负责人约到所里进行调解,双方各自出示了相关材料。但是,亮睛睛青少年视力训练营负责人以当初签订了协议为由拒绝退款,所以调解失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