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查看公告名单发现,被注销的11家公司包括3家包头市的公司,1家呼伦贝尔市的公司,1家通辽市的公司,2家锡林郭勒盟的公司,4家巴彦淖尔市的公司。11家公司中,有4家是国有公司,7家是民营公司,注册资本均在1000万元以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公告指出,上述11家公司不得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存量融资担保业务应依照相关合同及法律法规继续履行担保责任。公司融资担保责任解除前,公司股东不得分配公司财产或从公司取得任何利益。公司应于公告日起30日内到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有关内容,名称中不得含有“融资担保”字样,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融资担保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