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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2000元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惠)  9月1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烟草专卖局联合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泉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开出呼和浩特市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罚单,责成涉案电子烟体验店限期整改,并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9元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8月23日,群众举报称,玉泉区某电子烟体验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案展开调查。8月25日,玉泉区烟草专卖局联合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泉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对涉案电子烟体验店进行现场检查,通过调取监控系统中该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视频录像、经营者与未成年购买者的收付款记录、询问涉案人员、未成年人身份证明等,执法人员固定相关证据。最终认定该店存在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烟杆1支、烟弹2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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