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是生产队里的主要交通运输工具。
赶马车得配有一名车倌儿,车倌儿是主驾,再配一名副驾,叫“跟车的”。赶马车是一项技术活儿,相当于开汽车的司机,待遇相对就高些,每天多给记2分工;若是出县城以外的地方,还可领2毛钱的补助。
我七叔当过我们生产小队的队长,在当队长之前就当过车倌儿。我七叔当车倌儿进省城拉脚跑运输那年,遇着一位报社的记者。那位记者让七叔摆好架势,给七叔拍了一张驾车扬鞭抽马的照片,照片登上了报。那位记者也热心,后来还给我七叔家寄去一份报纸和4寸大的一张照片。我七叔下世已经多年,可那张报纸和照片七婶至今还保存着。
我大哥也当过车倌儿,而且还是技术相当高的车倌儿。有时走泥泞的路段或过水渠什么的,别的马车就会被卡住陷进去,大哥赶的马车一般不会;即使偶尔被卡住陷进去了,大哥就会双脚叉住车辕,站立起来,一手握缰绳,一手持马鞭,先用鞭柄在驾辕的骡子屁股上一戳,随着“嘚嘞——驾!嘚嘞——驾!”的吆喝声,而后扬鞭,左一鞭抽在拉边套的右马屁股上,右一鞭落在左马的屁股上,驾辕的骡子与拉边套的左右马服从大哥的召唤,齐心协力同奋蹄,马车旋即就启动出去了。
我小时候就坐了大哥的马车出去挖野菜,割柴草。把挖好的一袋野草或几捆柴草搁在装满庄稼的马车上,我也坐上面,晃晃悠悠真舒服!我这优越条件,让别的小朋友很是羡慕。
我大哥赶马车的技术高明,一半是缘于他的水平,另一半应该归功于那头驾辕的骡子。那头驾辕的骡子,毛色黑亮,眉宇间长一撮白毛;又因其眼睛大而亮,不知谁给取了个很文化的名儿,叫“大眼灿”。大眼灿个头大,力气足,但性子烈,倔。只听从我大哥使唤,别人不行。可这头大眼灿还是死在了我大哥手上——那年,在省城拉脚,过铁道时,连马车带大眼灿和两匹马让火车撞了……大哥命大,跳车了,受了重伤,命保住了。大眼灿和两匹马拉回了村,煮了给社员们分着吃了。大哥没吃那肉,哭了一晚上……从此,大哥就再没当车倌儿了……前些日子,去养老院看望年近八旬的大哥,拉起当年他当车倌儿的事,一下打开了大哥的话匣子,说个没完没了;说到大眼灿,泪在大哥眼里直打转……
我大哥不当车倌儿了,就
由我的本家堂哥接任大哥当了车倌儿。我结婚时,就是坐了堂哥赶着的三套马车把新娘子凤凤娶回家的。我家与凤凤家本住房前院后,可那天没抄近道,绕村子转了一圈;堂哥快马又扬鞭,把我和凤凤的心都快颠出来了……一拉起这事儿,老伴儿凤凤还在嗔怪:你们老李家真是没正经,哪有个大伯子去娶小婶子的;而堂哥他还有意耍笑我,把我都心都快颠出去啦!我一笑,回敬说:人家堂哥是司机,本职工作,他不去娶,谁去娶?堂哥他不是有意耍笑你,是踩了一脚油门……
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进步,生产小队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不复存在了。
我敲打键盘写下这个拙篇,是因为现在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根本不晓得生产小队和车倌儿为何物了……权当作个存念吧!文/李元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