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圣圆德沃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鄂尔多斯市圣圆德沃实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鄂尔多斯市圣圆德沃
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清单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债务人名称担保人或义务人名称本金余额利息本息合计其他债权转让基准日1乌海市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鸿德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马慧平、王心雄、刘维洁、王雪鹏、史久晗、王树华、何翠玲0183,435,098.02183,435,098.0202019.12.262宁夏圣德华镁业有限公司宁夏秦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022,789,691.9832,789,691.98117,249.002021.4.303宁夏秦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圣德华镁业有限公司29,574,810.9263,065,536.5892,640,347.5002021.4.304白银迎春酒业有限公司何兵7,999,432.001,783,055.229,782,487.2202021.4.305甘肃民族科技研究院甘肃远东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信托投资公司67,175,652.80100,851,433.66168,027,086.4602021.4.30合计114,749,895.72371,924,815.46486,674,711.18117,249.00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暂计至转让基准日的债权本息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或义务人应支付给鄂尔多斯市圣圆德沃实业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有关规定连续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2.如公告中债务人、担保人或义务人、金额等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的,以债务人、担保人或义务人与原债权人或贷款行签署的合同或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约定或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