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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被判赔偿江歌母亲69.6万

  央视消息  1月1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

  2016年11月,留学日本的女生江歌,在东京自己的住所门口被朋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

  2019年10月,江歌的母亲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207万余元,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等五项主要内容。(宗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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