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1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关键在厘清权属

  据报道,近年来,随着大批居民小区,包括商业住宅小区使用年限超过建设单位保修期,小区内的公共管线、设施设备经过长期使用已趋于老化,但这些公共管线、设施设备的权属与管理主体责任关系不清,导致业主、物业公司、水电气暖专业经营单位各方对维护维修责任认识不一,带来一系列问题。

  目前,我国共有17万个老旧小区需要改造,涉及居民上亿人。这些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停车场缺失、缺少电梯、水电管网破旧、煤气光纤不通、社区养老医疗等设施匮乏等问题。因此,以加装电梯、加建停车设施、管道改造为主的微改造模式,成了老旧小区改造的主选项。

  问题的复杂之处在于,与新建小区相比,老旧小区不仅普遍存在一系列公共设施短板,而且还面临设施设备权属不明、缺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委会甚至物业管理长期缺位等问题。这一局面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由于小区公共权属不明,导致许多小区公共收益成了一笔糊涂账,而在公共设施设备面临维修之际,又因责任不明,遭遇多方“踢皮球”。

  同时,由于物业管理或业委会缺位,已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的小区,难以启用这笔款项,导致相关基金长期“沉睡”;部分缺少维修基金的小区,更无法通过协商,筹集足够多的资金用于改造。所以,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一方面落在了公共设施权属的界定上,另一方面则落在了物业管理和业委会等机制的完善上。

  就前者而言,小区设施的维修责任,其实早已有法规进行界定。水电煤气等运营管理单位、全体业主、个体业主分别承担不同权属的责任,对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面,维修责任显然在运营管理单位;而属于业主专用部分的,责任在业主;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则由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共同承担。

  然而,问题的难点在于,到底什么样的设施属于业主专用部分,哪些属于小区公共权属,哪些又属于市政管理范畴,一直都莫衷一是。所以,如何理清物业管理专有与共有部分关系、物业管理与市政专业经营单位权属等,就成了关键。

  就后者来说,物业管理的专业化、业委会的及时补位,是更深层次的解决之道。由于部分老旧小区属于传统的房改房、福利房、集资房,在住房商品化改革之后,物业管理未能跟上,部分小区甚至没有专门的物业公司服务,没有维修基金,物业费也收不上来,老旧设施维护也无从谈起。事实上,这类小区往往也容易成为疫情防控的盲点,最终只能借助街道的人力物力进行补位。

  相比物业管理,业委会的设立,是社区治理必不可少的一环。业委会的存在,不仅能帮助业主与物业公司直接进行对等博弈,最大程度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还能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发挥业主的积极性,减少启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障碍,并在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中发挥着利益协调、主动监督等作用。

  老旧小区相关设施老化,不仅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而且带来了显著的安全隐患。作为一项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利在长远。所以,不能让公共设施设备权属不明、物业或业委会缺位等问题成了推进的阻碍。(据《羊城晚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发布
   第03版:首府
   第04版:策划
   第05版:摄影
   第06版:要闻
   第07版:冬奥
   第08版:读书
   第09版:九州
   第10版:广告
   第11版:热度
   第12版:健康
   第13版:前沿
   第14版:声音
   第15版:娱乐
   第16版:体坛
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关键在厘清权属
留人留心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