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8项整改任务,交办了904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21项整改任务,交办的659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47项整改任务,其中44项已完成整改并销号,3项正在推进落实,交办的180件群众举报线索已全部办结;2021年自治区黄河流域地表水专项督察反馈11类17项整改任务,3项完成整改并销号,另外4项已完成整改,正申请销号,剩余10项正在推进落实;2021年生态环境部第三、第四轮空气质量监督帮扶反馈问题共涉及首府73家企业、167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同时,呼和浩特市以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用情用力解决事关群众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问题得到切实解决。阜丰、齐鲁等11家医药发酵、淀粉生产类企业异味治理成效显著,居民投诉量从“十三五”初期的上百件减少到2021年的17件。金桥热电厂、西郊电厂储灰场由居民投诉热点变为“渣土公园”,成为附近居民休闲娱乐的新场所。托县嘉和煤炭物流园区76家企业实现全封闭运行,煤灰粉尘污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